好意施惠不应认定为无偿劳务
来源:葛万祥律师
发布时间:2012-12-1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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刘军(化名)开着自己的货车到县城去办事,行至同村好友李健(化名)家门口时,刘军告诉李健:自己进城办事,李健可以将自家的西瓜装到他车上,自己办完事后再将李健运回来。李健听后便将西瓜装到刘军车上进城去买西瓜。李健卖完西瓜后等待着搭刘军的车返回。在返回途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何勇(化名)重伤,且刘军负主要责任,现刘军无经济能力继续支付何勇的医疗费用,何勇以刘军与李健形成劳务关系为由请求李健承担侵权责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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