葛万祥律师亲办案例
好意施惠不应认定为无偿劳务
来源:葛万祥律师
发布时间:2012-12-1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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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刘军(化名)开着自己的货车到县城去办事,行至同村好友李健(化名)家门口时,刘军告诉李健:自己进城办事,李健可以将自家的西瓜装到他车上,自己办完事后再将李健运回来。李健听后便将西瓜装到刘军车上进城去买西瓜。李健卖完西瓜后等待着搭刘军的车返回。在返回途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何勇(化名)重伤,且刘军负主要责任,现刘军无经济能力继续支付何勇的医疗费用,何勇以刘军与李健形成劳务关系为由请求李健承担侵权责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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伊宁市解放西路望景华庭3栋2-005号
LAWYER INFORMATION
律师信息
  • 律师姓名:
    葛万祥
  • 执业律所:
    新疆盛业律师事务所
  • 职  务:
    主办律师
  • 执业证号:
    16540*********01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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